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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释法丨酒店客房秒变手术室危险程度五颗星罚!

更新时间: 2025-04-21 来源:全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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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2025年2月6日,玉环市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在辖区某酒店进行全方位检查时发现,无证行医者彭某在该酒店客房内为顾客实施双眼皮埋线手术,现场查获医用注射器、缝合针、纱布等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两颗带血的人体组织。

  经进一步调查,查实彭某存在未取得《医师资格证书》《医师执业证书》等相关医师资质情况下,从事埋线双眼皮等医疗美容执业活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第十三条第四款、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玉环市卫生健康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第五十九条等规定,对当事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予以了没收药品、医疗器械同时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罚款共计人民币153000元的行政处罚,目前当事人已自觉履行该行政处罚。

  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,未取得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,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,非医师行医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,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药品、医疗器械,并处违法来得到的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,违法来得到的不足一万元的,按一万元计算。

  非法从业者人员流动性大,仅通过短期培训且未取得相应的资质,便四处“飞刀”。本案中当事人利用酒店客房作为临时手术场所,操作环境简陋,药品来源不明,使用的器械消毒无法到位,极易引发感染、过敏、疤痕增生等并发症,甚至有可能造成失明、毁容等难以处理的后果,如手术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,更是无法及时采取比较有效的急救措施。

  医疗美容关乎个人健康与容貌,消费者务必提高警惕。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,务必核实机构是否持有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医师是不是具备《医师执业证书》及相关专业资质,切勿轻信“低价”“速成”等宣传,远离非法医疗美容场所。在接受服务时,保留相关票据、合同等资料,以便维权。如发现非法医疗美容行为,请立即向卫生健康部门举报。